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文件
萧教〔2013〕35号
关于开展萧山区第15届、杭州市第14届
中小幼、中职教坛新秀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学校)、高职中、镇中心辅导学校、街道中心学校、初中、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根据杭教研[2013]2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萧山区第15届、杭州市第14届中小幼、中职教坛新秀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评目的
推评活动旨在激励广大青年教师积极钻研教学业务,提高专业素养,培养一批发展潜力大、业务能力强的青年骨干教师,进一步提高我区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推评对象
我区中小幼、中职在编教师,具有2年以上教龄,35周岁( 1977年9月1日 以后出生)以下的教师均可参评。
三、推评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师德高尚。
(二)教育理念先进,教育教学素养好、能力强,教育质量高,学生学业负担轻。
(三)科研意识强,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四)中职专业课教师还须具备:具有“双师型”资格,有下企业挂职锻炼的经历,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技能竞赛成绩突出。
四、推评办法
(一)萧山区级教坛新秀评选
1. 基层评选。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学校或镇(街道)组织考核组考核,并择优按适龄青年教师10%的比例推荐出萧山区级教坛新秀候选人。民办教育系列分别由高中教育科、义务教育科、学前教育科组织考核组对申报人进行考核,并按分配名额推荐萧山区教坛新秀候选人。此项工作在 2013年6月10日 前完成。
2. 区级评选。区评委会组织学科考核组对各候选人逐项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和程序为:
第一轮为“书面考试”,考核所任教学科的专业知识与能力,占总分的40%。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低到高淘汰推荐数的20%。本轮考核定于2013年6月下旬进行。
第二轮为“话题阐述”,考核教学理论运用、教学实践反思以及教学设计与实施、语言表达等能力,占总分的30%。本轮考核定于2013年8月下旬进行。
第三轮为“综合评议”,考核师德表现、工作态度、教育教学实绩、教育教学研究等情况,占总分的30%。本轮考核定于8月下旬进行。
以上三轮考核的具体安排在萧山教研科研网上另行通知。
学科考核组在以上三轮考核结束后,综合全面情况向评委会汇报,最后由评委会审定萧山区第15届教坛新秀初定名单(总人数控制在360人以内)。待公示期结束后,发文公布。
评选过程中,发现有推荐对象违反《萧山区教育局关于教职工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为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一经查实,一票否决。
以上工作 2013年9月20日前 完成。
(二)杭州市级教坛新秀推荐
根据各学科前三轮考核成绩,择优推荐200名左右的教师参加第四轮考核。
第四轮考核为“借班上课”,全面考核课堂教学设计与实施能力。
成绩计算时,前三轮成绩占总分的60%,第四轮成绩占总分的40%。
曾被评为萧山区级教坛新秀、年龄条件符合的教师有意参加本届杭州市级教坛新秀评比的,可重新参加评选,但必须参加本届推评全部四轮的考核。此类对象不占学校区级教坛新秀推荐名额,但必须在上报的推荐名册中注明。
区评委会根据各学科四轮考核成绩,确定杭州市第14届教坛新秀推荐名单。
以上工作2013年10月底前完成。
五、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由局领导和相关科室成员组成的萧山区第15届教坛新秀评选、杭州市第14届教坛新秀推荐委员会。评选的日常工作由萧山区教学研究室负责,联系电话:82703368、82703318。
六、其他要求
(一)评选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坚持标准,确保质量”的原则。要全面考察、综合评价,真正把师生公认的优秀青年教师选拔出来。
(二)评选工作尽量考虑区域平衡,各高职中、镇(街道)原则上保证有推荐对象评为萧山区第15届教坛新秀。
(三)区级教坛新秀候选人需填写《萧山区第15届教坛新秀候选人相关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各高中、镇(街道)辅导学校(中心学校)均需填写《萧山区第15届教坛新秀推荐名册》(见附件3,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同时每位候选人需要分册上交下列证明材料:
1.各类综合性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
2.区级及以上业务比赛获奖证书、课堂教学展示证明材料复印件。
3.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区级及以上公开发表论文的杂志封面、目录、文章的复印件。
上述材料均一式一份,以高职中、镇(街道)为单位上报,于 6月10日 送交区教学研究室 汪官友 老师。
(四)申报材料要真实、清晰、完整、规范。所在学校和镇(街道)辅导(中心)学校校长必须认真审核并签字。《萧山区第15届教坛新秀候选人相关情况一览表》需在校内公示3天,一经发现材料有不实之处,一票否决。
附件:1. 萧山区第15届教坛新秀候选人相关情况一览表
2. 萧山区第15届教坛新秀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3. 萧山区第15届教坛新秀推荐名册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2013年5月3日
抄送:萧山区办事服务中心,档案局、图书馆。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5月3日 印发